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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CBBS Wiki:方针: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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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显示3个用户的62个中间版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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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方针 == |
== 基本方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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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CBBS Wiki是[[MCBBS|MCBBS(我的世界中文论坛)]]的非官方百科,我们致力于收集一切和MCBBS名人、梗、论坛机制等有关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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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站由MCBBS用户自行搭建,与MCBBS及东银河系漫游指南(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没有从属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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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站不受MCBBS的政策影响,如非必要,任何决策都应在MCBBS Wiki内部进行,在外部(包括MCBBS)进行的决策视为无效决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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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站属于公益网站,不从事商业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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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人实习 === |
=== 新人实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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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需参与编辑,每一位编辑者都必须[[特殊:参数设置|验证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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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防止新人未阅读规章制度造成破坏,本Wiki规定非自动确认用户组不得创建内容条目,但可以编辑现有的条目。 |
# 为了防止新人未阅读规章制度造成破坏,本Wiki规定非自动确认用户组不得创建内容条目,但可以编辑现有的条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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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动确认用户的达成条件: |
# 自动确认用户的达成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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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次数达到10次。 |
## 编辑次数达到10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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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成为自动确认用户而通过无意义编辑等方式刷编辑数将会被封禁1天,详见[[#用户违规行为与不合格条目处分措施]] |
# 为了成为自动确认用户而通过无意义编辑等方式刷编辑数将会被封禁1天,详见[[#用户违规行为与不合格条目处分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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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Wiki有足够经验的编辑者,可以查看[[MCBBS Wiki:针对资深Wiki编辑者的快速入门指南|快速入门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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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我们十分不推荐您使用移动端编辑,因为有部分样式在移动端呈现效果不佳,且移动端收不到滥用过滤器的警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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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目管理方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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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录范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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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in|MCBBS Wiki:收录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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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命名规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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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in|MCBBS Wiki:命名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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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格式规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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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in|MCBBS Wiki:格式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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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户管理方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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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为规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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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止人身攻击、乱带节奏。 |
# 禁止人身攻击、乱带节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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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开通多个账号,但是需得说明,且一旦其中一个账号被封,其他账号也会被封。 |
# 可以开通多个账号,但是需得说明,且一旦其中一个账号被封,其他账号也会被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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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言论规范 === |
=== 言论规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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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in|MCBBS Wiki:言论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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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言论须遵循[https://zh.wikipedia.org/wiki/Wikipedia:中立的观点指南 中立性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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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得随意发布他人的隐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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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规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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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支持创建极短页面,页面质量过低将会被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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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Wiki内容为Minecraft和MCBBS,若是出现创建页面跑题的现象,坚决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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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止编辑战,若是发现编辑战,请及时前往管理员的讨论页进行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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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编辑被防滥用过滤器阻止时请务必细读警告,无视警告继续编辑将严厉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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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是发现违规的条目,可以前往管理员的讨论页进行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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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允许在个人介绍页内提及用户拥有个人服务器,经过同意后可以写上服务器名字;但是不允许出现任何推广性质的链接与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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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条目的讨论请在“讨论页”进行,个人介绍页面不属于被介绍者私人所有而是公共页面;考虑到此类页面的特殊性质,您可以申请删除关于您的个人介绍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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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页面均为公共页面,不允许出现极具主观性色彩的表述,允许以引用自某人的形式进行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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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建条目须按照[[MCBBS_Wiki:命名规范|命名规范]]正确命名,编辑条目内容须遵循[[MCBBS_Wiki:格式规范|格式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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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要大段删除内容时请尽可能与其他编辑者交流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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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录范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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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条目:[[MCBBS Wiki:收录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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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录范围》支持收录的内容请积极写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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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录范围》允许收录的内容可以写入,但千万不能偏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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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录范围》拒绝收录的内容不得写入,违规条目将会被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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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户违规行为与不合格条目处分措施 == |
== 用户违规行为与不合格条目处分措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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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方括号“<code>【】</code>”里的代号仅用于填写封禁/删除理由方便查询,无需牢记。部分项目没有代号是因为操作不涉及到封禁或删除。部分子项目用于缓冲处罚,不会出现在封禁理由列表。 |
注意:方括号“<code>【】</code>”里的代号仅用于填写封禁/删除理由时方便查询,无需牢记。部分项目没有代号是因为操作不涉及到封禁或删除。部分子项目用于缓冲处罚,不会出现在封禁理由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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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自动封禁IP极易误伤无辜用户,不到万不得已不要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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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户违规行为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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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户违规行为处罚措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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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
{| class="wikitabl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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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行: | 第53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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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dth=20% | '''【A-1】恶意破坏''' |
| width=20% | '''【A-1】恶意破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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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dth=40% | 对条目的内容进行大幅度恶意篡改,包括但不限于插入颠倒是非、人身攻击、虚假信息、破坏排版、脸滚键盘、刷屏、大段删除内容乃至发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如果用户的动机明显表现为恶意破坏,那么无论实际做出何种违规行为一律视为恶意破坏。''' |
| width=40% | 对条目的内容进行大幅度恶意篡改,包括但不限于插入颠倒是非、人身攻击、虚假信息、破坏排版、脸滚键盘、刷屏、大段删除内容乃至发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反复撤销他人编辑超过三次。'''如果用户的动机明显表现为恶意破坏,那么无论实际做出何种违规行为一律视为恶意破坏。''' |
||
| width=40% | 视情况而定,封禁 |
| width=40% | 视情况而定,否则封禁'''1个月 至 永久封禁''',并删除/回退/撤销所有违规编辑。<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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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止创建新账号。<br/> |
阻止创建新账号。<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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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止用户发送电子邮件。<br/> |
阻止用户发送电子邮件。<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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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行: | 第61行: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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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2】垃圾广告''' |
| '''【A-2】垃圾广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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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不能接受的广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插入广告、插入不相关广告、插入违法广告等以广告宣传为目的插入广告。 |
|||
| 发表广告信息。 |
|||
| '''永久封禁''',并删除/回退/撤销所有违规编辑。<br/> |
| '''永久封禁''',并删除/回退/撤销所有违规编辑。<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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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止创建新账号。<br/> |
阻止创建新账号。<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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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8行: | 第88行: | ||
阻止用户发送电子邮件。<br/> |
阻止用户发送电子邮件。<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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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止用户在封禁期间编辑自己的讨论页。<br/> |
阻止用户在封禁期间编辑自己的讨论页。<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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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该用户继续创建违规账号,则 自动封禁该用户最后使用的IP地址,以及其随后试图用于编辑的所有IP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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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5.1】不能接受的用户头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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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上传的头像中夹带违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暴力恐怖、色情低俗、政治敏感、垃圾广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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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犯'''删除头像'''予以警告,累犯视情况额外封禁'''7天 至 1个月''',广告头像按【A-2】处理。<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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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该用户继续创建违规账号,则 阻止创建新账号。<br/> |
|||
如果该用户继续创建违规账号,则 自动封禁该用户最后使用的IP地址,以及其随后试图用于编辑的所有IP地址。 |
如果该用户继续创建违规账号,则 自动封禁该用户最后使用的IP地址,以及其随后试图用于编辑的所有IP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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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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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8行: | 第104行: | ||
自动封禁该用户最后使用的IP地址,以及其随后试图用于编辑的所有IP地址。 |
自动封禁该用户最后使用的IP地址,以及其随后试图用于编辑的所有IP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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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A-7】泄露他人隐私信息''' |
| '''【A-7】泄露他人隐私/机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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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泄露他人未公开的隐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泄露他人明令禁止向公众/不特定受众传播的隐私信息、泄露他人未在公开平台/渠道发布的隐私信息。 |
| 泄露他人未公开的隐私/机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泄露他人明令禁止向公众/不特定受众传播的隐私信息、泄露他人未在公开平台/渠道发布的隐私信息、泄露敏感的未公开信息、泄露严密封锁的机密信息。 |
||
| 初犯封禁'''7天'''予以警告,累犯或严重者封禁范围在 '''7天 至 永久''',并删除/回退/撤销所有违规编辑。<br/> |
| 初犯封禁'''7天'''予以警告,累犯或严重者封禁范围在 '''7天 至 永久''',并删除/回退/撤销所有违规编辑,视情况更改修订版本可见性或删除重建页面以抹除记录。<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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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止创建新账号。<br/> |
阻止创建新账号。<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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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止用户发送电子邮件。<br/> |
阻止用户发送电子邮件。<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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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行: | 第112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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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1】大量创建无意义页面或无意义编辑''' |
| '''【B-1】大量创建无意义页面或无意义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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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量创建内容毫无意义的条目,大量无意义编辑。如果该用户在被处罚后,创建账号或解封后继续违规,则按【A-1】处理。 |
| 大量创建内容毫无意义的条目,大量无意义编辑(包括但不限于插入无意义的文字、删除便于阅读代码的空格或回车、无故删除注释、不正确的中英标点符号转换、无故撤销提示模板)。如果该用户在被处罚后,创建账号或解封后继续违规,则按【A-1】处理。 |
||
| 初犯封禁'''1天'''予以警告,累犯或严重者按【A-1】处理,并删除/回退/撤销所有违规编辑。<br/> |
| 初犯封禁'''1天'''予以警告,累犯或严重者按【A-1】处理,并删除/回退/撤销所有违规编辑。<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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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止用户在封禁期间编辑自己的讨论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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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1.1】不能接受的讨论行为''' |
|||
| 在讨论中做出不能接受的讨论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撤销/删除他人讨论串、随意修改讨论串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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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犯予以口头警告,累犯按【B-1】处理,严重者按【A-1】处理,并删除/回退/撤销所有违规编辑。<br/> |
|||
阻止用户在封禁期间编辑自己的讨论页。 |
阻止用户在封禁期间编辑自己的讨论页。 |
||
|- |
|- |
||
第117行: | 第128行: | ||
| 引用的内容所采用协议与<br/>[https://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nc-sa/4.0/ 知识共享 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相同方式共享 4.0 (CC BY-NC-SA 4.0)]<br/>协议不兼容。 |
| 引用的内容所采用协议与<br/>[https://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nc-sa/4.0/ 知识共享 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相同方式共享 4.0 (CC BY-NC-SA 4.0)]<br/>协议不兼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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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短期内多次口头警告后若仍不改正,按【B-2】处理。 |
| 短期内多次口头警告后若仍不改正,按【B-2】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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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B-2.2】错误的授权协议''' |
|||
| 上传文件时选择了错误的授权协议。此类行为可能是未熟悉规章制度造成的错误操作,或是恶意的侵权而故意选择错误的授权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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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视情况予以口头提醒、警告,情节恶劣的按【B-2】处理。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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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1】大量创建低质量页面''' |
| '''【C-1】大量创建低质量页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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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7行: | 第142行: | ||
| 在通过撤销编辑、口头警告等方式警告后仍不改正,封禁'''1天'''。 |
| 在通过撤销编辑、口头警告等方式警告后仍不改正,封禁'''1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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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止用户在封禁期间编辑自己的讨论页。 |
阻止用户在封禁期间编辑自己的讨论页。 |
||
|- |
|||
| '''【D-1】擦边球违规''' |
|||
| 用户未触犯现有的任何违规项目,但存在包括但不限于言行举止不雅、造成不良影响等行为,揭示了Wiki方针的不完善,或新的用户违规项目推出后的24小时内被用户触犯。多次故意触犯擦边球违规按现有的其他违规项目处理。 |
|||
| 视情况给予'''口头警告''',严重者封禁'''2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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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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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合格条目处分 === |
=== 不合格条目处分措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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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处分须结合上文一并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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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
{| class="wikitabl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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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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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3行: | 第181行: | ||
| '''删除''' |
| '''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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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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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B- |
| '''【P-B-5】用户页错误使用分类或模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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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户页无视[[特殊:滥用过滤器/3|过滤器3]]的警告错误使用分类或模板。 |
| 用户页无视[[特殊:滥用过滤器/3|过滤器3]]的警告错误使用分类或模板。 |
||
| 新页面直接'''删除''',有大型历史的页面'''回退/撤销编辑'''。 |
| 新页面直接'''删除''',有大型历史的页面'''回退/撤销编辑'''。 |
||
|- |
|||
| '''【P-B-6】错误的名字空间''' |
|||
| 在错误的名字空间创建页面。 |
|||
| '''删除'''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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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B-7】标题包含emoji表情''' |
|||
| 内容条目(不包括重定向)使用包含emoji表情的标题。 |
|||
| 视情况'''删除'''、'''移动''' |
|||
|- |
|- |
||
| '''【P-C-1】作者申请删除''' |
| '''【P-C-1】作者申请删除''' |
||
第184行: | 第210行: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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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人员任免方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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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in|MCBBS Wiki:人员任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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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是认为自己能力足够,可以来[[MCBBS_Wiki:申请职位|这里]]申请职务。以下为申请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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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人员守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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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g>巡查员</big>''' |
|||
此守则的制定目的在于限制管理员权限,提醒用户监督管理员操作,抑制滥权行为发生。 |
|||
* 半个月内无违规记录。 |
|||
* 有效编辑数达到400。 |
|||
** 若小编辑与内容较少的编辑次数太多,这些编辑数将被忽略,下同。 |
|||
* 编辑大多符合规范(例如使用全角标点,没有使用过主观用语)(重要条件)。 |
|||
注意:巡查员没有无限期的申请,最多申请一个月时长,若想续期,请在申请页面申请续期。 |
|||
=== 管理员 === |
|||
* 管理员应当严格遵循Wiki方针执行用户处罚、页面管理等管理事务。 |
|||
* 担任过至少两个月的巡查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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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员提出/推出新的大幅度更改的政策之前,应当发起公开讨论征求意见(若wiki活跃用户较少则除外)。“大幅度更改的政策”包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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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效编辑数达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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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方针的大幅度更改(完善方针与制定一些特殊、敏感方针不在此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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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多次编辑被回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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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的收录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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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建的条目质量(以字节作为一个评判标准)高。 |
|||
** 条目的大范围移动/删除/拆分/合并/保护,涉及条目超过50篇或有大量内容/大型历史的条目超过10篇(回退破坏不在此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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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在任的管理员和行政员反对人数不超过半数。 |
|||
* 若新政策有超过半数的用户不同意,则不应推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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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刷过编辑(具体的请管理员定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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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政策推出后,不得用新的违规处分方式处分在新政策推出之前违规的用户。若新政策推出后24小时内用户触犯了新的违规项目,应当视情况减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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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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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及到时长超过一周的人员任免需在事务群中讨论,然后进行投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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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职位的权限较高,存在一定的风险,现阶段暂不考虑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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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长不超过一周的人员任免可以自行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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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隐私政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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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in|MCBBS Wiki:隐私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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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隐私与机密信息保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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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in|MCBBS Wiki:隐私与机密信息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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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免责声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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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in|MCBBS Wiki:免责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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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释权 == |
== 解释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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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方针解释权最终归本Wiki |
本方针解释权最终归本Wiki管理组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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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CBBS Wiki导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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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Wiki页面]] |
[[Category:Wiki页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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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3日 (三) 00:30的最新版本
欢迎来到MCBBS Wi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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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人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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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动确认用户的达成条件:
- 注册时间满1天。
- 编辑次数达到10次。
- 为了成为自动确认用户而通过无意义编辑等方式刷编辑数将会被封禁1天,详见#用户违规行为与不合格条目处分措施
- 对Wiki有足够经验的编辑者,可以查看快速入门指南。
- 注:我们十分不推荐您使用移动端编辑,因为有部分样式在移动端呈现效果不佳,且移动端收不到滥用过滤器的警告。
条目管理方针
收录范围
- 主条目:MCBBS Wiki:收录范围
命名规范
- 主条目:MCBBS Wiki:命名规范
格式规范
- 主条目:MCBBS Wiki:格式规范
用户管理方针
行为规范
- 禁止人身攻击、乱带节奏。
- 可以开通多个账号,但是需得说明,且一旦其中一个账号被封,其他账号也会被封。
- 禁止创建超长用户名、高仿用户名、包含有害信息的用户名。
- 请勿编辑他人用户页,除非是多人协作编辑,建议将此类条目放置在带有“沙盒”的用户页路径中以防触发防滥用过滤器。
- 除用户页外,严禁创建无主页面的讨论页面。
言论规范
- 主条目:MCBBS Wiki:言论规范
用户违规行为与不合格条目处分措施
注意:方括号“【】
”里的代号仅用于填写封禁/删除理由时方便查询,无需牢记。部分项目没有代号是因为操作不涉及到封禁或删除。部分子项目用于缓冲处罚,不会出现在封禁理由列表。
警告:自动封禁IP极易误伤无辜用户,不到万不得已不要使用!
用户违规行为处罚措施
违规类型 | 详细描述 | 处罚方案 |
---|---|---|
【A-1】恶意破坏 | 对条目的内容进行大幅度恶意篡改,包括但不限于插入颠倒是非、人身攻击、虚假信息、破坏排版、脸滚键盘、刷屏、大段删除内容乃至发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反复撤销他人编辑超过三次。如果用户的动机明显表现为恶意破坏,那么无论实际做出何种违规行为一律视为恶意破坏。 | 视情况而定,否则封禁1个月 至 永久封禁,并删除/回退/撤销所有违规编辑。 阻止创建新账号。 |
【A-2】垃圾广告 | 发表不能接受的广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插入广告、插入不相关广告、插入违法广告等以广告宣传为目的插入广告。 | 永久封禁,并删除/回退/撤销所有违规编辑。 阻止创建新账号。 |
【A-3】人身攻击 | 在讨论串或其他页面中发表人身攻击言论,包括但不限于辱骂、恐吓、威胁、骚扰。如果该用户在被处罚后,创建账号或解封后继续违规,则按【A-1】处理。 | 初犯封禁3天予以警告,累犯或严重者封禁范围在 3天 至 1个月,并视情况删除/回退/撤销所有违规编辑。 阻止用户发送电子邮件。 |
【A-4】滥用多个账户 | 通过创建多个账户企图乱带节奏,包括但不限于散播谣言、影响公众投票/决策、故意伪造多个身份带偏言论。 | 视情况而定,封禁范围在 7天 至 永久封禁,并视情况删除/回退/撤销所有违规编辑。 阻止创建新账号。 |
【A-5】不能接受的用户名 | 在用户名中夹带违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人身攻击、超长用户名、高仿用户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 | 永久封禁,并视情况删除/回退/撤销所有违规编辑。 如果该用户继续创建违规账号,则 阻止创建新账号。 |
【A-5.1】不能接受的用户头像 | 在上传的头像中夹带违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暴力恐怖、色情低俗、政治敏感、垃圾广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 | 初犯删除头像予以警告,累犯视情况额外封禁7天 至 1个月,广告头像按【A-2】处理。 如果该用户继续创建违规账号,则 阻止创建新账号。 |
【A-6】干扰管理员工作 | 通过邮件或页面留言等方式骚扰管理员、妨碍管理员/巡查员的工作,故意规避管理员/巡查员的审核。 | 视情况而定,封禁范围在 7天 至 1个月,严重者永久封禁,并视情况删除/回退/撤销所有违规编辑。 阻止创建新账号。 |
【A-7】泄露他人隐私/机密信息 | 泄露他人未公开的隐私/机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泄露他人明令禁止向公众/不特定受众传播的隐私信息、泄露他人未在公开平台/渠道发布的隐私信息、泄露敏感的未公开信息、泄露严密封锁的机密信息。 | 初犯封禁7天予以警告,累犯或严重者封禁范围在 7天 至 永久,并删除/回退/撤销所有违规编辑,视情况更改修订版本可见性或删除重建页面以抹除记录。 阻止创建新账号。 |
【B-1】大量创建无意义页面或无意义编辑 | 大量创建内容毫无意义的条目,大量无意义编辑(包括但不限于插入无意义的文字、删除便于阅读代码的空格或回车、无故删除注释、不正确的中英标点符号转换、无故撤销提示模板)。如果该用户在被处罚后,创建账号或解封后继续违规,则按【A-1】处理。 | 初犯封禁1天予以警告,累犯或严重者按【A-1】处理,并删除/回退/撤销所有违规编辑。 阻止用户在封禁期间编辑自己的讨论页。 |
【B-1.1】不能接受的讨论行为 | 在讨论中做出不能接受的讨论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撤销/删除他人讨论串、随意修改讨论串状态。 | 初犯予以口头警告,累犯按【B-1】处理,严重者按【A-1】处理,并删除/回退/撤销所有违规编辑。 阻止用户在封禁期间编辑自己的讨论页。 |
【B-2】侵犯著作权 | 发表他人声明禁止转载或未经作者允许禁止转载的内容。 | 口头警告后若仍不改正,初犯封禁3天予以警告,累犯或严重者封禁范围在 7天 至 1个月,并删除/回退/撤销所有违规编辑。 |
【B-2.1】CC协议冲突 | 引用的内容所采用协议与 知识共享 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相同方式共享 4.0 (CC BY-NC-SA 4.0) 协议不兼容。 |
短期内多次口头警告后若仍不改正,按【B-2】处理。 |
【B-2.2】错误的授权协议 | 上传文件时选择了错误的授权协议。此类行为可能是未熟悉规章制度造成的错误操作,或是恶意的侵权而故意选择错误的授权协议。 | 视情况予以口头提醒、警告,情节恶劣的按【B-2】处理。 |
【C-1】大量创建低质量页面 | 大量创建内容少到足以触发过滤器1的页面。如果该用户在被处罚后,创建账号或解封后继续违规,则按【A-1】处理。 | 删除所有违规条目作为警告,累犯视情况封禁1天 至 7天。
阻止用户在封禁期间编辑自己的讨论页。 |
【C-2】讨论串多次不签名 | 在讨论页中多次留下讨论不签名。 | 在通过撤销编辑、口头警告等方式警告后仍不改正,封禁1天。
阻止用户在封禁期间编辑自己的讨论页。 |
【D-1】擦边球违规 | 用户未触犯现有的任何违规项目,但存在包括但不限于言行举止不雅、造成不良影响等行为,揭示了Wiki方针的不完善,或新的用户违规项目推出后的24小时内被用户触犯。多次故意触犯擦边球违规按现有的其他违规项目处理。 | 视情况给予口头警告,严重者封禁2小时。 |
不合格条目处分措施
违规类型 | 详细描述 | 处分方案 |
---|---|---|
【P-A-1】敏感内容且不在收录范围 | 包括但不限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 | 删除并保护,仅限管理员编辑 |
【P-A-2】垃圾广告 | 全文包含广告。 | 删除 |
【P-A-3】破坏行为 | 包括但不限于恶意破坏、人身攻击、威胁恐吓。 | 删除 |
【P-B-1】无意义页面 | 包括但不限于脸滚键盘、刷屏、意义不明的文字描述,无意义讨论串、全文讨论串未签名。 | 删除 |
【P-B-2】低质量页面 | 内容少到足以触发过滤器1的页面,且内容几乎毫无价值。 | 删除 |
【P-B-3】侵犯著作权 | 全文内容侵犯他人著作权。 | 删除 |
【P-B-4】不在收录范围 | 内容不符合MCBBS Wiki的收录范围。 | 删除 |
【P-B-5】用户页错误使用分类或模板 | 用户页无视过滤器3的警告错误使用分类或模板。 | 新页面直接删除,有大型历史的页面回退/撤销编辑。 |
【P-B-6】错误的名字空间 | 在错误的名字空间创建页面。 | 删除 |
【P-B-7】标题包含emoji表情 | 内容条目(不包括重定向)使用包含emoji表情的标题。 | 视情况删除、移动 |
【P-C-1】作者申请删除 | 作者提出申请删除,且作者为主要贡献者。 | 删除 |
发生编辑战 | 页面中有多个用户反复覆盖他人的编辑,并且有明显的矛盾冲突。 | 保护,视情况选择保护级别 |
低质量页面但有一定价值 | 内容少到足以触发过滤器1的页面,或没有触发过滤器但看起来内容依旧过少,内容不符合格式规范,但内容具有一定的价值。 | 悬挂{{急需改进}} |
内容不完整 | 内容已符合格式规范,具有一定规模的内容,但依旧缺少部分关键信息。 | 悬挂{{不完整}} |
人员任免方针
- 主条目:MCBBS Wiki:人员任免
管理人员守则
此守则的制定目的在于限制管理员权限,提醒用户监督管理员操作,抑制滥权行为发生。
管理员
- 管理员应当严格遵循Wiki方针执行用户处罚、页面管理等管理事务。
- 管理员提出/推出新的大幅度更改的政策之前,应当发起公开讨论征求意见(若wiki活跃用户较少则除外)。“大幅度更改的政策”包括:
- Wiki方针的大幅度更改(完善方针与制定一些特殊、敏感方针不在此限)。
- 新的收录范围。
- 条目的大范围移动/删除/拆分/合并/保护,涉及条目超过50篇或有大量内容/大型历史的条目超过10篇(回退破坏不在此限)。
- 若新政策有超过半数的用户不同意,则不应推出。
- 新政策推出后,不得用新的违规处分方式处分在新政策推出之前违规的用户。若新政策推出后24小时内用户触犯了新的违规项目,应当视情况减轻处罚。
行政员
- 涉及到时长超过一周的人员任免需在事务群中讨论,然后进行投票。
- 时长不超过一周的人员任免可以自行决定。
隐私政策
- 主条目:MCBBS Wiki:隐私政策
隐私与机密信息保护
免责声明
- 主条目:MCBBS Wiki:免责声明
解释权
本方针解释权最终归本Wiki管理组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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